手术后成植物人,医院赔付万
患者做完手术回到病房,意识却突然丧失,经心肺复苏转入ICU住院,经抢救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不做手术,顶多有点腰疼,做了手术却成了植物人。”患者医院存在严重过错,医院赔偿未果,将医院告上法庭。经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审理,医院赔偿李晓凤万余元。
年,年过六旬的李晓凤因“椎体L1压缩骨折术后1年”入住山东医院,行内固定取出术,谁也没想到手术后回病房意识突然丧失,经抢救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经司法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李晓凤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作为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医疗机构,其在术后麻醉管理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致使李晓凤在全身麻醉后药物代谢和排除不完全的情况下即被送入病房产生了损害后果,致李晓凤长期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达到一级伤残,给李晓凤及家属带来巨大的痛苦和经济负担,综合本案事实,医院的过失参与度应为70%。
由于处于植物人状态,需要人长期照顾护理。年7月,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晓凤需长期护理至生活自理能力恢复时止,但最终长不超过16年;护理期满仍需护理的,可另行起诉。最终,历医院总计赔偿李晓凤万余元。现判决已生效。(来源:山东商报)
婴儿被误诊导致脑瘫,医院赔偿24万元
婴儿住院期间被误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诉至济南平阴县人民法院。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医院存在误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4万余元。
年10月,医院妇产科剖宫产生下一名男婴。出生两天后,男婴出现嗜睡、反应差、哭声弱、呼吸稍促等情况,医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转入儿科治疗,但病情愈发严重。4天后,男婴医院,治疗半个月后出院。一年半后,男婴病情再次出现恶化,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得知诊断后,张丽夫妇认为,医院在为儿子治疗过程中,未查明病因对症治疗,让儿子失去最佳治疗时机,致其患脑性瘫痪和癫痫病,有重大过错,遂将医院起诉至平阴县法院。
平阴法院依法委托法医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医院在对张丽之子的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未尽谨慎注意的过失,存在误诊,但其采取的治疗措施基本符合治疗原则。根据现有材料,医院的过失与患儿脑瘫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失对患儿脑瘫的损害后果参与度约为10%-20%。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进行赔偿,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4.5万元。现判决已生效。(来源:山东商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