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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合疗办,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咸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咸卫发〔〕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年我县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进行第二次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
从年9月3日开始,县合疗办负责通过旬邑合疗网、县电视台、乡医合疗QQ群、卫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