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省、市助残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为做好该项目的实施工作,成都市出台了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制度,印发了《成都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成残联[]46号)。下面,小编就方案中关于成都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中的相关问题为大家进行解读。
1康复救助内容为脑瘫儿童接受功能康复训练、肢体矫形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3项康复服务提供经费补贴。每名脑瘫儿童每年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1-3项申请救助。
2救助对象范围救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龄为0—12岁(含)的脑瘫儿童。因年龄原因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须有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情诊断证明;
(二)脑瘫儿童经康复医师诊断并提出康复治疗意见,有康复训练、矫治手术或辅具适配需求;
(三)脑瘫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为其提出了救助申请。
3申请审批程序1、脑瘫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康复医师的治疗意见(或治疗诊断书),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
2、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市)县残联审核确定其救助类型和救助补贴金额;
3、区(市)县残联公示无异议后,审定救助对象。脑瘫儿童家长凭残联出具的转介服务《介绍信》,携《审批表》、残疾人证(或身份证)等到指定的定点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4康复救助标准每名脑瘫儿童功能康复训练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年;矫治手术每例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年;辅助器具适配每例补贴金额不超过0.5万元/年。
编辑:成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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